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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达州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 公告列表 --> 公告内容
达州市财政局关于2018年会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公告

  达州市财政局从2018年9月10日起,开始对市本级会计从业人员进行继续教育。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继续教育对象
  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

  二、继续教育学习方式
  今年我市继续教育实施以网教为主,面授为辅的方式,会计专业技术人员自愿选择。
  (一)网络培训。会计从业人员报名、缴费、培训以及考核均在网上进行,考试合格人员名单由市财政局统一导入,会计人员无需再打印四川继续教育登记申请表,也不再持会计从业资格证到市财政局盖章,考试合格两个月后登录四川省财政厅官网的会计服务栏目查询”(http://kj.sccz.gov.cn/)查询记录即可。如需补学2017年度以前的继续教育可以比照2018年培训方法进行。会计人员可以从下列网络培训机构中任选一家进行注册学习。
  1、达州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上海国家会计学院远程教育网:http://ce.esnai.net/c/accdazhou/
  2、四川省达州市会计继续教育网上培训—中华会计网:http://jxjyxuexi.chinaacc.com/sichuan/dazhou/
  (二)面授。有面授要求的学员请到达州市财政局以及达州市所辖县(市、区)财政局会计科(股)报名。

  三、继续教育学习时间
  学习时间从2018年9月10日至12月31日。

  四、有关事项
  (一)未进入四川省会计人员管理系统,但符合前述继续教育对象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即未持有四川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今年继续教育学习应当比照已进入四川省会计人员管理系统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进行,学习记录报送至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财政部门进行备案,待四川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出台后再予以在系统中补登记。
  (二)继续教育查询、申请办理的网站由“四川财政会计网”搬迁到财政厅门户网站中的“四川会计服务”栏目。
  (三)符合财政部《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18]10号)第十三条规定的,持证明资料到达州市财政局以及达州市所辖县(市、区)财政局会计科(股)核实登记,可以视同完成当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达州市财政局
                        2018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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