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程首页 注册会计师 高级会计师
证书项目 会计职称 面授课程
会计视野 会计书店 全球发展学习网络
登录方式:
用户名:
密码:
 
·江苏省南通市财政局
·福建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重庆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江苏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贵州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陕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宁夏五联联合职业技术学校
·安徽省合肥市财政局
·海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四川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福建匹克集团
·安徽中烟工业公司 <a hrefxyzh.ce.esnai.net"="">·信永中和会计事务所 ·农业银行审计局上海分局
咨询电话: 4009005955
传真电话:021-69768028


您的位置:首页>>课程列表>>课程简介〉

  企业并购中的会计与税务处理 简介

随着后金融危机时代的到来,世界范围内掀起了又一轮企业并购的浪潮。2009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又发布了《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财税[2009]59号文),对企业重组业务的企业所得税处理规定做了重大调整。本课程主讲教师对此专题进行了专门研究,并以《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和财税[2009]59号文为主要依据,结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关于企业清算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财税[2009]60号文)等其他相关会计与税收法规,针对企业并购中会计与税务处理的重点和难点,分析总结了企业并购的理论知识,紧扣企业并购的实践经验,从理论高度和实务操作两个层面详细介绍了企业会计准则对企业合并的界定、税法对企业合并的界定与税务处理规定、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与税务处理、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与税务处理四个方面的内容。在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与税务处理中,又分别介绍了参与企业并购的各方(包括合并方、被合并方和被合并方的股东)会计与税务处理的原则和方法;在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与税务处理中,分别介绍了参与企业并购的各方(包括购买方、被购买方和被购买方的股东)会计与税务处理的原则和方法。
本课程开发的目的,在于帮助学员通过学习能够解决在企业并购中遇到的各种会计与税务处理问题,更好地服务于企业并购业务。
本课程总学时为3.5学时,可作为中高级财务会计人员、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和注册资产评估师继续教育之用。


 

欢迎访问上海国家会计学院系列网站 学院主页 中国会计视野(广告服务) AFDC亚太财经与发展中心 学位教育  
咨询电话: 4009005955  咨询时间:每天8:30am至10:00pm(周末不休)  
传真电话: 021-69768028  Email: elearn@snai.edu
Copyright © 2017上海国家会计学院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