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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反垄断法律制度 简介

反垄断法是反对垄断和保护竞争的法律制度。它是市场经济国家基本的法律制度。反垄断法的任务是防止市场上出现垄断,以及对合法产生的垄断企业进行监督,防止它们滥用市场优势地位。第一部分重点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的总体框架和主要内容。包括:《反垄断法》的适用范围、禁止垄断协议、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控制经营者集中、禁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内容。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确立了禁止垄断协议、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以及控制经营者集中三大制度。同时,还将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禁止行为纳入规范;第二部分紧承上讲内容,着重介绍控制经营者集中、禁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反垄断机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反垄断立法与执法工作概况等内容。认为,反垄断执法是中央事权,由国务院规定的承担反垄断执法职责的机构负责,符合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的要求,同时我国幅员辽阔,为方便实际执法工作,及时制止垄断行为,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相应的机构负责有关反垄断执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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