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电话: 4009005955 |
传真电话:021-69768028 |
|
|
|
|
|
|
|
|
您的位置:首页>>课程列表>>课程简介〉
深化财政体制改革探析 简介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第一部分认为现代财政制度包括四方面内容:预算规范透明的财政制度;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体制;规范有效的配置资源税制;规范、统一、完整的预算制度。现代财政制度的起点是新的财力基础和制度基础,前者财政扩张但收支矛盾尖锐,后者体现为分税制的财政体制。财政体制是政府间的财政关系,包括支出责任划分、收入划分和转移支付三项内容;第二部分首先介绍了中央与地方的支出责任划分,共同负担公共服务是政府履行支出责任的特点,应当调整支出责任划分,部分事权适当上移,细化支出责任划分。认为应当进一步理顺中央与地方的收入划分,根据税种属性,结合税制改革调整税收划分,保证财力格局相对稳定。此外要优化政府间转移支付制度,高度警惕地方政府性债务,控制债务风险,建立债务风险的预警机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