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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 简介
注册会计师法定审计制度的产生是基于资本市场防范交易风险、节约交易成本和提高交易效率的需要。从公共政策来讲:
1)审计制度是一种权益保护制度安排,目的在于保障市场不同主体的经济利益,当审计报告失实导致委托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遭到损失时,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2)审计制度的有效实施需要政府管制的介入,这是因为由于审计报告是一种信息产品,具有社会公共产品的特征,无论委托人还是使用人都不能有效监管审计质量,需要政府强制性管制,因此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会计师违反强制性行政规范时必须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
3)审计制度实质上是一种社会秩序安排,当审计报告严重影响资本市场秩序和社会秩序的稳定并带来严重社会危害时,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会计师必须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我国《注册会计师法》、《公司法》、《证券法》对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会计师承担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的法定构成要件及其适用情形和种类都做了具体规定,对于加强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管理,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有着重要意义。
本课程由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中山大学管理学院副教授郭晋龙老师主讲,着重介绍了注册会计师承担以上三种责任的主要内容以及相应的应对措施。
本课程共4学时,属于注册会计师后续教育培训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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