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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课程公告-政府会计准则系列课程 2017-03-24 |
为了适应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需要,规范政府存货、投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根据《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制定了《政府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政府会计准则第2号——投资》、《政府会计准则第3号——固定资产》和《政府会计准则第4号——无形资产》,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政府会计准则第2号-投资》讲解 专家介绍: 工作经历: 具有二十多年的工作及管理实践经历,曾在行政/事业单位担任过财务及管理工作、高校教学研究及管理工作、政府业务培训项目设计及管理工作。 教学研究方向:教学内容主要包括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预算管理、我国政府会计改革等专题。目前研究方向是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管理会计、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主持/参与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领域的课题研究。 社会兼职:目前作为政府会计准则委员会首届咨询专家,学习并参与我国政府会计相关制度的研究、制订及征求意见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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