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上海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尚未正式开始,现仅可报名补学2020年会计继续教育,敬请注意以下事项:
1.尚未完成“会计人员信息登记”的,请通过上海市财政局网站(https://www.czj.sh.gov.cn/ACM/userLogin.jsp)完成信息登记后(约一周时间),再报名参加学习。
2.补学2020年继续教育报名开始时间为2021年2月1日0时。
3.2020年报名补学2019年继续教育,在2021年2月28日24时,仍未完成考试或考试不合格者,相关继续教育学分将不予确认,费用不予退还。
4.2021年继续教育报名开始时间将另行通知。
5.根据《上海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沪财发〔2018〕8号)规定,会计人员仅可补报名2020年继续教育,2019年及以前年度继续教育不提供补报名通道。
请您妥善安排好学习时间,及时完成学习和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