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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北省承德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 公告列表 --> 公告内容
承德市关于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注册、变更、调转有关事宜的通知

为方便承德市会计人员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注册、变更、调转手续,现将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市辖区会计人员办理注册、变更、调转事项

(一)办理时间:每周一办理(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二)办理地点:承德市财政局会计科503室(开发区雹神庙)。

(三)携带材料:

1、省内调转

省内调转人员持会计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登录“河北会计信息网”提交的个人信息调转表一式二份,到调入地办理调转手续。(关于会计证调转最新政策的说明:从2013年7月22日起,申请省内调转的会计人员凡满足调出数据要求时,不用到调出地进行现场审核,直接到调入地审核即可。咨询电话:2256220 2256233)

2、省外调转

调出省外人员的会计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调出单位和省外接收单位工作证明原件,登录“河北会计信息网”提交的个人信息调转表一式三份,到承德市财政局503室办理调出手续。

省外调入人员的会计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调入单位工作证明原件,调出地财政部门调转登记表一式三份及其他调转手续,到承德市财政局503室办理调入手续。调入人员的会计证须在受理后15个工作日后持有效材料领取。

3、会计证补办

如有遗失,持证人员应当在履行公告程序后,持单位证明材料,两年的继续教育证明材料向承德市财政局申请补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承德市财政局核实无误后,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补发。

如有毁损,持证人员持毁损证书原件,向承德市财政局申请补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承德市财政局核实无误后,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补发。

4、信息变更:

变更信息人员持会计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登录“河北会计信息网”提交的个人信息变更表,需要变更信息的证明原件,到市财政局503室办理变更手续。

二、县区会计人员办理注册、变更、调转事项

县、区会计人员办理会计从业资格档案调转、注册、变更事项,由申请人到县、区财政局会计股进行办理。

三、调转登记应在离开原工作单位之日起90日内,调入登记应在自办理调出手续之日起90日内办理相关调转手续。

四、凡办理会计证调转人员,以前年度的继续教育需完成。以前年度在校会计类专业的学生没有参加继续教育的还需携带毕业证书。

                                                     承德市财政局会计科

 

正文详见承德会计之家:http://www.cdkjzj.cn/new/201508/wa201508071801364651801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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