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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1、培训时间:

2021年度全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开始日期为2021年6月1日,截止日期为2022年6月1日23时关闭继续教育学习系统。参加继续教育学习,首先应完成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审核通过后,学员可登录“甘肃省财政厅一甘肃会计-会计继续教育学习”(http://www.czxx.gansu.gov.cn/)链接进入,并自主选择网校开展学习。

 

2、培训要求(与往年度不同)

2.1 收费标准:30元/人·年(90学分)。

2.2 培训内容:继续教育培训分为公需和专业两个科目,培训取得的总学分(总学时)不少于90(其中公需科目学分(学时)不少于30,专业科目学分(学时)不少于60)

2.3 分层级:学习课程划分为初、中高两级

初级课程适合具有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和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学习;

中高级适合具有中、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学习。

 

 

培训要求详见甘财会〔2021〕15号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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