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各行政、企、事业单位,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
根据财政部、人社部联合印发《关于印发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财会[2018]10号)以及四川省财政厅《关于2018年全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安排的通知》(川财会[2018]25号)的有关规定, 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2018年绵阳市市本级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对象
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
二、内容及学时要求
(一)企业会计专业技术人员
1.企业会计准则,主要是新修订和出台的准则及解释8个学时;2.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小企业内部控制规范(试行))及XBRL企业会计准则通用分类标准等相关知识4个学时;3.管理会计相关知识4个学时;4.会计法律法规、会计人员职业道德、会计人员诚信建设5个学时;5.会计基础工作规范3个学时。共计应学习24个学时以上。
(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专业技术人员
政府会计制度、政府会计准则及相关课程24个学时。
三、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方式
市本级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主要采用远程网络化培训方式。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可以从本文公布的继续教育网络培训机构中自由选择一家进行学习。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也可按照《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所列的其他学习方式完成继续教育。
四、学习时间及登记方式
(一)继续教育学习时间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可以自本文公布之日起开始继续教育学习,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31日。
(二)继续教育登记方式
1.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完成24个学时学习后,参加网上考试,考试合格后考试成绩由各培训网站统一报送市财政局登记,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可于次月月初到四川省财政厅门户网站“四川会计服务”栏目查询继续教育登记记录。会计人员填写注册信息时应认真核对个人信息,培训地区一栏选择“绵阳市市本级”,如填写信息有误将无法导入四川省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
2.以《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所列的其他学习方式完成继续教育的会计人员,须登录四川省财政厅门户网站“四川会计服务”栏目,填写并打印出《继续教育登记申请表》;持《继续教育登记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到绵阳市财政局会计服务窗口(安昌路35 号财政大楼一楼)进行登记;登记时间截止到2018年12月31日(节假日除外)。
3.未进入四川省会计人员管理系统,但符合前述继续教育对象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即未持有我市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今年继续教育学习应当比照已进入四川省会计人员管理系统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进行,待省厅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出台后再向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财政部门提交申请,在系统中补登记。
五、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远程网络培训机构名单
(一)中华会计网校
(http://jxjyxuexi.chinaacc.com/sichuan/mianyang/);
咨询电话:010-82318888、4008104588
(二)上海国家会计学院
(http://ce.esnai.net/c/accmianyang);
咨询电话:4009005955
(三)东奥继续教育(http://mianyang.dongao.com);
咨询电话:4006275566
(四)新华会计网(http://scmy.kj2100.com/);
咨询电话:4000005300、4006880205
绵阳市财政局
2018年9月25日
http://ce.esnai.net/c/accmianyang/files/201810241155.docx
附件:1 、绵阳市财政局关于2018年会计继续教育的通知
2、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18〕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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