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答疑中心 | 常见问题 | 抵免办理

扫码关注微信
学员登录
登录方式:
用户名:
密码:
    
招生信息
学习资源
      财经资讯
财经要闻 | 行业资讯 | 行业评论
税务资讯 | 海外动态 | 职场动态
      财会法规
视野法规库共有140560条法规
昨日更新22
      热点论坛
税务探讨 | 内部审计
会计探讨 | CPA之声

扫描关注微信
  最新提示

 

您的位置:培训首页 > 最新提示
浦东警方防骗警情提示(财会人员)
2020-10-15
 

      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团伙将侵害目标重点指向掌管银行账户资金的企事业单位法人和财务人员,通过QQ盗号、建立微信群,冒名顶替,骗取汇款,发案呈现快速上升态势,被骗金额触目惊心。
     诈骗一般分成三个步骤:1、盗号。骗子混入财务人员QQ群、微信群,通过发送木马软件盗窃群中人员的邮箱、号码、密码。2、潜伏。潜伏在群里偷看聊天记录,逐步了解公司的人员状况和业务工作流程。3、行骗。骗子申请新QQ、微信,冒充公司老板、负责人向财务人员发送转账汇款指令。
     为防止被骗上当,浦东警方提醒:一是在转账汇款前必须当面核实或电话联系确认。要严格执行财务制度,转账汇款操作前,不轻信邮件、QQ、微信等通信工具显示信息,务必当面核实或电话联系确认身份和转账汇款事由。二是在日常工作中应当经常电脑杀毒、更换密码。财务人员使用电脑应安装必要的防护杀毒软件,不要乱点陌生的网页链接。三是注重做好日常通信中重要信息保密工作。在日常工作、生活联系中,应当避免使用邮件、QQ、微信等网络通信工具传送单位、公司重要资料信息,避免信息泄露。
     如有疑问,请拨110或者派出所值班电话咨询。

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

 

欢迎访问上海国家会计学院系列网站:学院主页 | 中国会计视野 | AFDC亚太财经与发展中心
关于我们 | 用户协议 | 欢迎合作 | 师资合作 | 网站帮助
客服热线:400-900-5955     服务时间:全天24小时服务(节假日无休)
传真:021-69768028     客服邮件:elearn@snai.edu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201082;  沪ICP备050135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