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培训首页     常用指南: 培训流程 | 培训要求 | 手机微信学习 | 手机APP学习 | 会计信息查询 | 收藏本站  
    学员登录
  请返回首页登录
最新通知
最新通知
重庆市:免学、会计证年审、换新证、跨省市调转相关事项
2012-08-07

 免 学:符合以下条件可以免学相应年度继续教育:
    ⑴参加2012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级、中级或高级考试合格的,持合格证或中级持单科成绩单;

    ⑵参加2012年度注册会计师考试、注册税务师考试、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合格的,持合格证或单科成绩单办理;

    ⑶在职人员参加普通院校或成人院校会计、审计、财务管理、理财学、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专门化、会计硕士专业学位(MPAcc)等国家承认的相关专业学历教育,于2012年度取得毕业证书(大专以上,含大专)或学位证书的;

    ⑷经市财政局认可并备案参加国家会计学院、财经大学会计及会计管理专业培训一周以上(含一周)的;

    ⑸参加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且年内达到24小时,凭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的有关记载;

    ⑹2012年度完成市财政局或会计学术团体认可的会计类研究课题,并取得研究成果(凭结项证明和课题报告);

    ⑺2012年度在市级以上(含市级)经济类专业期刊公开发表财务会计类论文;

    ⑻2012年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合格成绩。

    以上人员可在2012年12月31日前,持会计人员从业资格证及相关证明,按属地原则到区县财政部门严格审核办理。

    2011年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合格但在2012年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的人员,必须按规定参加2012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年 审
:网络培训完成后,无需打印合格证,两年内持会计证直接去所在区县财政局(发证机关)注册登记,各区县财政局办理时间段不同,请咨询财政局。
 
        由市财政局发证的会计人员,完成培训后,注册登记仍然去市财政局办理,去以前请咨询市财政局具体办理时间。

年 审:网络培训完成后,无需打印合格证,两年内持会计证直接去所在区县财政局注册盖章,各区县财政局办理时间段不同,请咨询财政局。由市财政局发证的会计人员,完成培训后,注册登记仍然去市财政局办理,去以前请咨询市财政局具体办理时间。

换新证:目前不换,需要等财政部的统一政策。

调 转:请登录重庆会计之家下载调转申请表格,填好后到所在区县财政局办理手续。


附:为方便学员,提供重庆会计之家相应文档的快捷链接:

   重庆市会计从业人员跨省(市)调转流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调转登记表.doc  

返回通知列表
主管单位:重庆市财政局
技术支持:上海国家会计学院  客服热线:400-900-5955  传真:021-69768028